关于寒假期间所借图书归还的通知

各位读者:

   凡所借图书应还日期在寒假期间的,请在开学一周内(3月7日前)归还即可,不计入逾期;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返校的同学,返校后携带所借图书和读者证到二层服务台或信息技术部(525室)处理,不计入逾期。特此通知,请相互转告。


图书馆

2022.2.22